海航基礎遭上證所問詢:向大股東出售地產項目是海航否涉輸送利益
9月7日,海航基礎公告稱,基礎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在不到一年時間將收購的遭上證數(shù)個地產項目相繼出售,從而增加營收業(yè)績的問詢問詢函。在該問詢函中,向大項目上證所提出了11個問題,股東要求海航基礎在9月14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回復上證所。出售
海航基礎2017年半年報顯示,地產上半年營業(yè)收入為55.07億元,否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輸送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凈利”)約為11.95億元,同比增長13277.12%,利益同時完成了2017年度業(yè)績承諾的海航77.92%。
值得一提的基礎是,海航基礎的遭上證營收主要來源于處置英智建設、英平建設、問詢大新華雅秀、廣州寰城實業(yè)等投資性房地產。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10月,海航基礎以260億元的對價向其股東海航基礎控股集團收購所持地產項目,增值率超過40%。同時,為保證交易價格的公允及標的資產的盈利能力,海航基礎作出了業(yè)績承諾,承諾2016年至2018年扣非凈利分別不低于7.95億元、15.34億元和29.1億元。
在收購項目不到一年的時間之后,6月份,海航基礎采取出售或置換的方式處置了英智建設、英平建設、大新華雅秀、廣州寰城實業(yè)等投資性房地產。海航基礎在公告中表示,處置這些項目是為了推動公司戰(zhàn)略轉型。
對此,上證所要求公司對此進行進一步說明,并說明在收購重組資產不到一年的時間又賣出的原因及重組決策是否審慎,說明是否通過出售重組資產完成業(yè)績承諾。
此次的問詢函中在業(yè)績承諾方面,上證所要求海航基礎分別披露英智建設、英平建設、大新華雅秀及廣州寰城實業(yè)是否為通過2016年10月完成的重大資產重組注入公司的資產(以下簡稱重組資產)。如果是的話,要求公司分別披露注入時的賬面價值、所采用的評估方法、評估價值及交易價格、評估增值情況,并說明上述資產在公司合并報表中的會計處理及依據(jù)。 此外,還要分業(yè)務披露主營業(yè)務收入金額,其中涉及房地產收入的,分別按照直接出售房產項目和出售股權分別披露項目或公司名稱及收入金額與出售股權的公司名稱及收入金額。
海航基礎在8月31日稱,擬將公司持有的東方京海項目中84%的股權轉讓給海航集團控制的海航實業(yè)。東方京海主要項目為北京海航國興城項目,目前已竣工,增值率為5.82%,增值1975萬元。
上證所要求海航基礎補充披露該項目是否為重組資產,出售該項目對公司損益的影響,以及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如預售面積、預售金額、結算面積、結算金額等。其中還提到,該交易出售給關聯(lián)方的作價是否公允,是否涉及向大股東輸送利益。
截至收盤,海航基礎報13.03元/股,漲幅1.16%。
海航基礎原名”第一投資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系經海南省股份制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1993年2月27日瓊股辦字〔1993〕31號文批準,于1993年5月由海南第一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后更名為"第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lián)合海南川經協(xié)作貿易公司(后更名為"海南金川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鳳凰機場總公司(后更名為"海南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光大國信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海南光大國際投資總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5月12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2002年8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16年11月,海航基礎完成420億重大資產重組,其中注入地產及機場類資產260億,募集配套資金160億,轉型為全國性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商。該公司的母公司為海航基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7.56%,董事長為黃秋,公司旗下業(yè)務主要為海航機場、海建工程、海航地產和海航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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